認識的晚,總比不認識來的好。
我想這就是說我和The Stone Roses的關係,靠著Oasis作為青春養分,度過高中的我,卻不解地遲至高中畢業前幾個月才終於認識這同時來自曼徹斯特,同時又是許多後來聞名天下的英搖大團的啟蒙者。
因為認識的晚,所以始終是以緬懷的姿態來愛他們,復合再度開演唱會,甚至事發片等事對我來說,就像是明白John Lennon再也不可能唱歌一樣,正因如此,讀到Stone Roses 'will never reform'時,我幾乎無法感到一絲痛楚,因為藍儂的死不也是如此嗎?
然而,人生總是充斥著無法解釋的矛盾,對他們復合從不抱期待的我,卻在看到Ian Brown宣布復合的瞬間,不可救藥地停止呼吸,或許是錯過了去年的Ian Brown在台灣的演出,又或是太過緬懷同名專輯裡的每一首歌,那每一首令人無法忘懷的經典歌曲,卻在閱讀新聞的瞬間一一湧現我腦中,似乎試圖將潛藏在裡面的液體化成淚水流出。
是原來的那個The Stone Roses?亦或只是碎石花瓣?黎明之前總是黑暗,大概就是指錯過The Stone Roses黃金年代還有Ian的我,足以活到他們復合的時候,畢竟,我是如此希望自己可以再次被疼愛著。
Yes, I wanna be ador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