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in 渾身散發出現代黑道感,尤其古著皮衣,帶點西裝混膠的感覺,再搭配及膝短褲:「褲子是軍用店在賣的訓練短褲,覺得蠻好看所以就買了,短褲我比較偏好膝上的,修身流行兼具,但台灣很多男性會覺得膝上太熱褲了,我個人穿起來是很自在的。」Jin 習慣以黑白配作為穿搭基底,混一些多彩的小配件,今天則是搭了副紅色墨鏡,一如本人活潑明豔。
Hat / KITH x KANGOL
Top / FOUR STAR DAYDREAM
Jacket / Vintage
Pants / Vintage
Shoes / Dr. Martens
Glasses / Martine Rose x Mykita
德國手工眼鏡品牌 Mykita ,以細緻的工藝打磨出該牌最為人所稱道的薄鋼眼鏡,本日這款則是攜手 Jin 喜愛的品牌 Martine Rose 聯名推出,帶點80、90年代 Disco 的味道,Jin 俏皮地將墨鏡別在後腦勺:「特別要講到 Martine Rose ,我很喜歡歐洲人玩美式文化,因為這種很ㄎㄧㄤ的配色美國人已經司空見慣了,反而是歐洲人會詮釋得更為有趣;像他這次的包裝就弄得像購物台的產品,但眼鏡實際的品質還是在的,我覺得這樣很好。」
眼鏡之上的袋鼠圖案是帽子品牌 Kangol 經典刺繡,Jin 身為該品牌設計師,今天戴的是為了 KITH New York Fashion Week 而特別合作的聯名款,以 Kangol 一貫精神 “Clean Simple”為出發:「有的帽款設計是從頭到腳都很花,但如果你不想太 busy ,可以像我們帽子這樣特別在材質上下功夫,像是羊毛部分會經過洗絨後縮絨再刷毛,手感很好。」此外 logo 部分也破例讓袋鼠下方的品牌名稱由 KITH 取而代之,傳達出兩個品牌緊密結合之感:「 logo 有時候不只是一個 logo ,大會有大的好處,小的有小的矜持。」別看袋鼠小小一隻,可是經過多次調整,這是一種品牌認同感,若是自己認同的牌子,那它不論什麼尺寸放在身上都是一種囂張的肯定:「我有你沒有、我知道你不知道!」;但若是不認同,左看右看都會覺得它的存在實在太多餘了。
別看 Jin 外表一派嚴肅,過去也曾為了流行做出令人發笑的行為:「以前看完羅馬假期,就買了一台 Vespa ,但它真的實在有夠難騎,當然就是停掉了;或者是以前很喜歡附燈腳踏車,騎愈快它的燈愈亮,很帶感,可你等個紅綠燈,旁邊機車一催就走,你還在後面踩,超熱,根本帥不起來!」同樣受到大環境改變的影響,穿衣風格有「先天」跟「後天」的差別,以先天條件來說,台灣位於東南亞地區,有時候光穿一件短袖上衣跟短褲就已經熱到不行;而日本或上海等地緯度較高,甚至是外套外面還需要加穿外套,進而思考多層次穿搭的可能性,而台灣氣候使台灣人不需要想這麼多。
而雖然時下台灣年輕人也愈來愈敢嘗試、突破保守思維,但「敢穿」不等同於「穿得好」,有些穿搭仍然依稀可見某某名人的影子,稍有畫虎不成反類犬之感,「以前會比較在意,但現在覺得這樣蠻好的,一定要有一些人先帶動,穿得讓人感覺:『 到底在穿什麼?』反而會讓人開始思考為什麼這樣穿。」而且人是很容易被洗腦的,漸漸會產生「我也可以」之感,進而成為一股趨勢。除了穿搭上突破自我, Jin 也聊到現在很多新興的小牌子比較沒有侷限,不像時裝周過程那麼冗長,而是想到有趣的設計就直接做出來販售。像是台灣設計師品牌 Plateau Studio ,營造一個氛圍而不單純只是在賣衣服,「或是ANGUS CHIANG 也融入很台灣的文化,但我個人比較喜歡都是美式的東西……所以關於台灣穿搭……先這樣(笑)。」
關於 Jin 手上的皮夾,也有一段故事:「我自己有在拍片嘛,我很喜歡的導演昆汀(Quentin Tarantino)在電影黑色追緝令(Pulp Fiction)裡頭有人搶劫他,搶的就是這個 BAD MOTHER FUCKER 皮夾,覺得蠻有趣的。」 FOUR STAR DAYDREAM 四星級白日夢頻道是 Jin 和友人共同成立的製片單位:「我很講求一定要帥,包括拍片的時候,但劇組工作服不夠帥,所以我就自己弄個員工制服。」 T-shirt 左胸處如太極一黑一白「四星虎、白日龍」圖案,富含90年代感的元素,「但現在很難找的到這樣的黑白設計單品,所以我就印了20多件給自己穿(!)。」“COOL AIN’T NO PAY”織帶則是有點雙關,字面上是說「再酷也沒有錢」,但也解釋成「酷不只是為了錢」。
而 Jin 「不只是為了錢」的為不僅如此,近期更設計了「豹紋套裝」作為日常私服(在 Facebook 上有穿):「豹紋這個元素一直以來都存在於流行裡,但我覺得台灣男生對於豹紋的接受度不高,其實一整套是很好看的,但目前沒有販售。」有些人做設計是為了錢,但有些人是以其他方式賺錢來進行更多創作, Jin 表示自己是偏向後者;這也讓筆者一直想起康永哥說的一段話:「別隨性的想把興趣變成職業。只是興趣的時候,不需要任何人點頭;一旦把興趣變成職業,就需要遭遇的每個人點頭。興趣變成了任務,花園變成了戰場;與其做喜歡的事,不如做擅長的事,留著花園種花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