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08年5月 3日 07:00
- 『 LeeTea 我很討厭STYLE這單字,但是工作常常要寫到』

這條DJ 501XX Heavy 買來到現在也有八?九?個月了,我依舊鮮少去操她。比較常穿,也是這幾個月的事情。
像是三月和四月穿著,DJ 501XX Heavy 大約就穿了有30次,哎呀,我本來就不是一個愛刻意養褲子的人,雖然還是會在意,但是也盡量秉持著隨緣的心情。你要我穿著褲子上山下海天天做抬腿運動我還真的辦不到,就像是遇到喜歡的女生一樣,隨緣,對方有動作再說,該準備的準備好就好:)

不過最近受到TAMAGO的影響,發現他比我晚3個多月入手,卻已經養出藍白分明的色落,不經意讓我感到不好意思。於是最近也開始嘗試穿著這條褲子,踏著我的腳踏車,從上新庄一路前往梅田。不過這將近45分鐘的車程,要我一週裡面天天來我想我會腿軟到沒力氣去做其他事情。
打這行字時,穿著次數也來到了98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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